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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PPP料迎落地高峰 推动PPP立法迫在眉睫(2)

专家和分析人士预计,近期督察组专项调研加上地方政府大力推荐,下半年有望迎来一波PPP项目落地高峰。实际上,此前就有券商分析人士预计,2015年可以视作PPP政策储备年、政策推广年,2016年应是PPP大规模实施的一年。

在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中国PPP研究院院长贾康看来,PPP项目能否切实落地,是扭转民间投资增速下滑的关键所在。“PPP模式现在的状态是方兴未艾、前途无量,它的规模以后会越做越大,具体的操作模式有可能越来越丰富。”

中国证券报此前报道,第三批PPP示范项目将于近期公布,项目总投资额有望达6000亿元。此外,发改委、交通部日前联合印发的《交通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提出,2016年—2018年,拟推进铁路、公路、水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303项,涉及项目总投资约4.7万亿,其中蕴藏巨大的PPP模式运作空间。

与之相对应的是,近日江西、云南、湖南、陕西等多个省市密集发布PPP项目,其中多个项目投资过亿。江西省向社会推介52个PPP项目,涵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态环保等领域,总投资881.3亿元;陕西省公布纳入全省PPP项目库的576个项目,总投资5837亿元;湖南省公布第三批省级PPP示范项目,总投资1713亿元;云南省公布了第一批42个省级PPP示范项目,总投资1907.22亿元,项目涉及交通、环保、水务、医疗、养老、教育、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8个领域。

推动PPP立法迫在眉睫

专家和分析人士认为,长期来看,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尤其是推动PPP立法,成为调动民间资本、社会资金参与PPP项目积极性的关键所在。

财政部此前表示,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政策扶持体系,尽快设立中国PPP引导基金,由中央财政出资,吸引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提高项目融资的可获得性。抓紧制订PPP项目财政管理办法,做好PPP立法准备工作,研究出台“以奖代补”措施。

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周劲松表示,PPP立法要调整实体关系,包括调整行政关系和民事关系。公法和私法的发展趋势是“公法私法化和私法公法化”,要通过PPP立法,将公法和私法揉在一起。同时,PPP立法要对实践有引导规范和推动促进作用,是一个博弈的过程。面对我国PPP项目落地难的现状,各级政府应当做到多方协调,PPP立法应当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企业大力推广以提高参与者的积极性。PPP立法应当重点规范包括合作主体、合作方式、合作领域、政府及社会资本的责权利、合作协议性质、合作程序等内容。

贾康认为,在PPP项目中,第一,作为合作伙伴的国有企业,与PPP项目的主管政府部门,不能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第二,不能存在产权纽带关系。他建议,通过更多金融创新手段,比如资产证券化、产权交易平台、股权操作等,把若干追求短时间回报的民间资本合在一起,完成比较长时间段的PPP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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