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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董事长涉嫌操纵证券市场 隐秘群体暴露(2)

比如丁某华作为炬华科技的董事长,全程主导和指挥炬华科技201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测算工作,是内幕信息最早的知情人。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潘荣伟与丁某华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有11次通话、5次短信联系,交易炬华科技两日盈利14万元。

潘荣伟自2008年至案发在浙江证监局工作,还利用自有资金交易其他上市公司股票;另外,汇通能源董事长郑某昌在公司重组期间与唐政斌联系频繁,据证监会查出二人系同学,两人关系长期密切。唐政斌控制4个账户买卖汇通能源,合计盈利63万元。

“目前大数据很发达,内幕交易一旦做的话,往往很难盖得住。几乎所有的事情只要使用通信、电脑等,都会留有证据,只不过各家公司做得有大有小,也许没有被曝光出来的还有大把存在,只不过有些不严重、不明显。”华南某大型券商一位营业部老总表示。

不过,调查此类案件中也存在不小的难度。据证监会资料显示,“内幕交易案件调查对象之间大多存在亲属、朋友、校友关系,形成攻守同盟,共同制造伪证,干扰调查视线,破坏调查进程,内幕信息传递过程和资金划转关系无法快速还原。”

与机构合谋操纵股价

董事长泄漏内部消息,只是给相关利益人提供了方便;而另有一些董事长不甘寂寞,寻机与机构合作直接操纵股价,也大有人在。而近年发展起来的市值管理饱受争议,其先天性为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提供了便利,因此,“伪市值管理”的声音此起彼伏。

“目前A股的上市公司越来越多,一些外部的第三方如财务顾问公司、PE机构等打着资本运作、市值管理的幌子不断给董事长们洗脑。”上述营业部老总透露,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长初期可能没想到那么严重,找些关系抬抬股价。不过,在操作的过程中,账户、通话记录、电脑留痕等都留下了一堆的操纵股票的证据,想隐藏、想隐瞒是非常难的事情。

市场上也的确不乏打着“市值管理”的幌子与上市公司董事长合谋操纵股价的机构。比如上海永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永邦)主营业务系投资二级市场以及帮助上市公司股东进行“市值管理”。其中“市值管理”系通过大宗交易购买上市公司股东持有的股票,为上市公司股东提供现金,并与其约定回购期,由其通过大宗交易将股票购回。如果在回购时股价上涨,上海永邦按约定收取股价上涨收益部分的10%或20%,再收取一定的融资利息;如果亏损,损失由上市公司股东承担。

经证监会查实,原宏达新材董事长、实控人朱某洪陆续将4788万股“宏达新材”减持到上海永邦董事长、实控人杨绍东控制的相关账户名下,由其帮助进行“市值管理”。其间,朱德洪与上海永邦存在配合行为。朱德洪寻找并购重组题材和热点,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提供信息、资金等支持,上海永邦则通过连续交易和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方式配合,双方共同影响“宏达新材”股价。至2015年9月,上海永邦控制的账户组交易宏达新材亏损3067万元。

而在新三板市场里,挂牌公司董事长甚至亲自操纵股价。

比如证监会查处的国贸酝领(430583)实控人、董事长陈宏庆自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5月13日的88个交易日中,先后使用自己控制的多个账户,利用持股优势及信息优势,以连续买卖的手段操纵“国贸酝领”股票,获利80万元;中海阳(430065)实控人、董事长薛黎明动用8个账户,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通过连续申报、以高于做市商报价的价格大笔申报等方式拉抬、维持中海阳股价,总计获利54.58万元。

“操纵股价一般是民营上市公司,董事长多是实控人,手里有控股权,可以给庄家筹码。”上海某资深公募基金经理表示,另外包括公司资本运作、发布信息等都需要董事长拍板,因此必须是董事长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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