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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改组投资运营公司未批先试 企业纷纷交叉持股(2)

最近公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了混改路径,即支持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值得一提的是,“推进公有制经济之间股权多元化改革”被写入了“十三五”规划纲要。

国投公司与中国海运互换股份并非个案。记者从中国远洋去年12月底发布的一则公告上获悉,中远集团拟将其持有公司A股的部分股份分别无偿划转给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以及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今年2月初,武钢集团和中船集团也分别通过上市公司公告披露了向中远集团划转股份的细节。

由此,经过三家企业各自的股权置换,中国远洋、武钢股份、中国船舶打开了交叉持股的局面。

国企不再一股独大

参与股权置换的各方均已形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框架,其中,国投公司和国新公司已先后被纳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的试点。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三个一批’的抓手。”李锦说。据了解,《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所提出的“三个一批”,是指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国有企业。

中海集运在公告中称,划转股份旨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国务院国资委的有关工作安排,加强上下游企业间的战略协同,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优化国资布局结构,增强国有企业改革动力和发展活力。

李锦认为,交叉持股一方面可以激活产业结构,另一方面有利于央企集团母公司改组成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也可以激活体制机制,一石二鸟。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试点会涉及若干已经完成公司化改组的国有企业,这些国企不宜再由一家机构控股。在国投新集和国投电力的股权划转公告中,划转理由的表述均为“推进中央企业间的战略合作、优化上市公司股东结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最好是由几家机构共同持股,如由不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社保基金、养老金管理公司等共同持股,这样就可在需要保持国有控股情况下,通过国有持股机构多元化来实现相互制衡,改进公司治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永伟说。

而交叉持股带来最直接的效果就是调整股权结构,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解决国企一股独大的问题。

张永伟认为,这种市场化的治理机制一旦形成,有利于公司把目标集中于投资回报和创新,有利于提高公司透明度和财务约束,有利于激励管理层创造良好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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