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改革正在步入深水区 多部委隔空喊话药品定价(2)
但3月11日有消息传出,上述卫计委谈判中医保环节出现分歧。
正在跟进上述药品价格谈判项目的邵蓉教授向记者分析指出,是否能够纳入医保将直接决定了此次谈判的效果。
“目前卫计委与医保部分并未进行衔接。药品价格谈判联席会议与企业谈判的筹码无外乎市场份额、采购数量、医保支付、药品研发、注册审批、强制许可、药占比等。但医保无疑是最重的一个,进入基本医保才能真正有效占有稳定市场,否则以市场换价格就会落空。”邵蓉表示。
变异的招标体制
发改委上述五大举措中最引人注意的则是关于改革招标采购机制中提到“要允许公立医院单独或组团采购,建立医院与生产企业直接交易的互联网平台,并按照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等原则开展采购工作,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执行”。
邵蓉认为此说意在鼓励以公立医院等医疗机构为主体自主药品采购。“目前招标是以卫计委为主体,而并非直接用药的医疗机构。在全省招标后,再次以量来进行二次议价实际是不合理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自安徽2015年带量采购文件发布后,福建的福州、三明、厦门、漳州、南平、龙岩等地相继跟风出台带量采购方案。但从真正的执行过程中,所有的方案似乎都在实际操作中背离初衷,将招标的重点放在了药品降价上。
在邵蓉看来,全省招标兼顾量价合一、量价挂钩,而一个公立医院的医联体所采购的量不可能有全省的量大。“二次议价如果是以回款周期、现金采购等为前提,这确实合理,也不会遭到大多数的药企反对。”
康恩贝董事长胡季强亦向记者指出,各地现行的“二次议价”并不合理,在招标上药企已经进行20%-30%的降价,并不是所有的药都可以再次进行二次降价,在原材料、人工成本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二次议价再降20%,药企并没有多少利润空间甚至赔本。
“二次议价”在实际操作中已严重“变异”。本报此前亦报道过,“二次议价”一方面迫使大量低价、实用药品退出招标采购;另方面不少厂家将低价药改头换面变成可以降价的同样药性的高价药,反而抬高了药品价格。
实际上,已有很多声音将矛头直指目前的招标形式。2016年2月20日举办的第二届全国社会保障学术大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韩启德指出:“现在公立医院还是推行按服务项目收费,这就大大提高了医疗的费用。药物采购不是医保部门掌握,花钱的不是管钱的人,药价虚高的问题到了让人咋舌的地步。”
而在1月30日,深圳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举行的专题议政会上,深圳市政协委员高锦民更直接表示:“国家主导医改至今,共进行了32次招标,结果是药价越来越高,药品在医院终端的价格普遍是出厂价的10到20倍。”
高锦民认为,以招标体制这种行政手段操控市场是药价虚高的根本原因。“我国药品批准非常严谨,但合格的药却不能直接进医院,反而要先通过招投标进目录。这就好比法律许可的事情,还不能生效。”
在业内人士看来,负责用药需求的公立医院等医疗机构应该成为真正市场主体。“现在也不清楚是否各个部委达成一致意见,若在政策上不太明朗,公立医院在执行中则将存在盲目性。”曹健向记者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