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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行IPO涉嫌违规:3.2万客户信息遭违规泄密(3)

江苏银行在招股书中称,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经核查认为,本行上述行政处罚所涉及的罚款金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小,没有导致本行或其下属分支机构的合法存续或业务经营所需之批准、许可、授权或备案被撤销,因此,不会对本行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但法律界人士担忧,上述行政处罚中或涉重大违法情形,譬如物价部门因江苏银行违规收费所作出的167万元处罚行为,显然应该披露得更加详尽。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李国清律师就此指出,江苏银行招股书不应将行政处罚的信息囫囵吞枣地"裹"在一起披露,而应详尽披露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的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案件的实施机构、处罚时间、涉案缘由、处罚依据、罚款金额等,同时要就这些行政处罚行为的性质是否构成重大违法情形进行完整披露,包括请处罚行为的实施机构或其上级机关或第三方机构出具意见,发行人也需要详细阐释这些案件发生的原因、造成后果、处理办法以及未来如何避免类似问题发生的措施等等。

最后,招股书中还应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就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出具清晰明确的核查意见,即是否构成重大违法情形、是否对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等。

信披涉嫌违规IPO前景堪忧

江苏银行IPO命运多舛,自启动IPO多年来上市计划多次搁浅、数次延期,股权瑕疵、股东人数等争议也一直如影相随。记者注意到,就在江苏银行IPO上会审核的前夜,其上海分行行长、连云港分行原支行行长却被曝接连出事。

今年1月5日,经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指定,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江苏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原镇江分行行长)眭建群(正处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2月3日,镇江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眭建群以涉嫌受贿罪予以逮捕。早在2010年6月,网络上就流传着对眭建群的举报,内容包括违规提拔干部、选聘采取暗箱操作、涉嫌买官卖官以及使用临时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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