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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家虚拟通信运营商全部亏损 用户增长不及预期(3)

下一步需要探索盈利模式

邹学勇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当时工信部是要求基础运营商和虚拟运营商开展企业对企业的谈判,工信部不参与。“刚开始,虚拟运营商的热情很高,想先拿到试点牌照再说,没有过多考虑价格问题。后来,基础运营商给虚拟运营商的价格确实也没有超过直接给用户的零售价格。

但是基础运营商可以采取其他优惠措施,比如给用户50元1个G的流量,但是可能再额外赠送1个G,这样,实际零售价格就要比给虚拟运营商的批发价格低得多。”

如此一来,虚拟运营商规划中的无月租、低资费、流量不清零等拓展业务的优惠措施,相比之下就显得没有太大的竞争优势。

在资费难占优势的情况下,虚拟运营商转向创新商业模式、拓展生存空间。记者注意到,虚拟运营商正借助获得的通信能力,将之与其他业务融合。

例如,分享通信开发了专门针对中小学生的绿色学习手机,除电话、短信等基本通信功能外,还具备绿色上网、师生交流、优质教育资源同步推送等功能。

但在付亮看来,当前虚拟运营商的创新模式都还比较初级,特别是没有和其他行业和业务形成有效的协同效应,也不能够带来效益的增加。

付亮认为下一步虚拟运营商需要探索盈利模式,特别是要将通信业务与其他行业、其他业务融合起来,增加协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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