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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改革方案出台 环保大部制改革受关注(3)

其中,将自然资源监管中的用途管制交由负责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监管部门行使;将环境保护部门的生态保护职能和自然资源监管部门有关生态保护职能进行整合,交由负责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监管部门行使;将污染防治和核安全监管职能交由负责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监管部门行使。

“如以环保部为主体成立新的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家自然资源委员会的自然资源监管工作应当服从国家生态环境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或者用途管制要求。”常纪文分析。

此外,中国社科院城环所也提出了自己的改革方案:将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监管、气候变化应对、促进环境产业和环境技术发展等职能和职权划入环保部管辖。

在农业、林业、水利、海洋、国土资源开发等领域赋予环保部门更大的生态环境保护干预权力,以便环保部门在各类资源开发利用的源头防治发生生态环境破坏;可以考虑适时将水利、海洋、林业、气象等职能部门并入环保机构,整合生态环境保护力量,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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