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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已有初步方案 有望设置“豁免征收面积”(5)

或有“豁免征收”

“归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需要一定时间做空转的测算,同时,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也需要一定的时间,特别是‘立法征收房地产税’都已经写入了三中全会的政治决议,所以,房地产税需要很多的程序,这意味着时间。”一位曾参与房产税前期论证的专家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本次房地产税立法论证过程中,即贯彻了“防止一刀切”的总体精神,在税率、起征点等问题上,均将根据地方的不同情况,让渡出根据具体情况自由调整的空间。

《经济参考报》的报道称,房地产税未来的税率有可能根据地方的不同情况,由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给出的税率范围之间进行选择,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住房的情况,进行最终确定。

除此之外,在房地产税立法征收后的“起征点”问题上,或将可能进行“豁免征收面积”的制度设计。即根据所在地的住房情况,划定人均基本居住面积,在人均基本居住面积以内的住房面积免予征收房地产税,对基本居住面积以外的住房面积,课税征收房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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