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分析 正文

部分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上涨 调薪步调不一(3)

“机关事业单位涨工资不是行政命令,这需要地方前期财政的预算,如需重新拨款还要经过‘人大’审核通过;因此,上调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虽是改革方向,但不是政府决定了就能实现的问题,这需要看各地的财政情况。”7月9日,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已经落实机关事业单位涨薪工作的地区大都是财政压力相对较小、人均GDP相对较高的地区。

记者梳理资料发现,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已经有八个省份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内蒙古、广东、福建,而已经开始部署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的福建和内蒙古便在其中;另外,同样先行的陕西2014年的财政收入也明显超过年初预定增速。

记者从人社部近期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6月下旬,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全国范围内将于7月底前基本完成落实,不会出现“不涨工资”的情况。

上一页12345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