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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法20年来首次大修 75%存贷比将取消(3)

“存贷比”紧箍咒解除

被业内诟病已久的“存贷比”监管红线,终于“由硬变软”,不再作为硬性指标出现。

上世纪末,为配合我国当时的“双紧缩”政策,抑制通胀,《商业银行法》引入“存贷比”指标,规定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

对此,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曾在一次公开场合表示,在银行业发展初期,由于银行主要负债为存款,主要资产为贷款,因此将存贷比作为监管指标,可有效管理流动性风险,控制贷款。

然而,吴晓灵也批评,在银行负债端和资产端多元化的今天,存贷比指标早已不合时宜,甚至侵蚀了商业银行的金融自主权。在她看来,用流动性覆盖比例和净稳定资金比例替代75%的存贷比例更为合适。“75%的这种硬性存贷比例,无论从货币创造上还有流动性上都没有特别实质性的作用。”吴晓灵称,从控制商业银行扩张行为,提高银行偿付能力,用流动性指标防范银行支付风险等方面着手,能够更好的控制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

华泰证券银行分析师罗毅还透露,上市银行中有10家银行存贷比超70%,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和北京银行等股份行及城商行更是短期突破75%。“存贷比对于银行资产端运作限制性愈发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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