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分析 正文

只搞影视满足不了胃口 阿里影业欲做娱乐电商平台(2)

阿里整合平台影视业务

在刘春宁看来,互联网给电影业带来的创新可以用“4+1”来总结:首先是投资融资的创新;其次是互联网营销和传统发行的创新;再则是商业模式的创新;第四是用户体验的创新。

今年3月份,阿里创投以24亿元认购光线传媒增发股份,成为其第二大股东。在上海电影节举行的一个论坛上,光线传媒董事长王长田说,“我和马云见了两次面。他跟我说,一般30亿元以下的投资项目,不需要我见投资对象,董事会就决定了,我见你就一个兴趣点,3000亿的电影市场怎么做?”

不难看出,马云对电影行业也颇有兴趣。阿里巴巴从去年开始向电影全产业链渗透,其自身运营的产品有娱乐宝、淘宝电影票、视觉云,提供的服务分别指向了电影产业的融资、营销、发行和后期制作。

同时,阿里巴巴参与华谊兄弟的定增,收购港股文化中国并改名为阿里影业,并以此为平台整合阿里的电影业务。

6月4日,阿里影业发布公告称,已和配售代理签订配售协议,向不少于6名独立的专业机构或个人投资者配售股份。此次配售股份约占阿里影业已发行总股本的19.96%,占扩大后总股本的16.64%,合计募资约121亿港元。

上一页1234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