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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新政发布 二套房首付最低3成(3)

三、此次贷款政策调整,涉及第二套住房贷款的内容是什么?

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的,为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时,借款申请人须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不含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即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70%。

对于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不再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

第二套住房其它贷款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四、此次贷款政策调整的受益人群是什么?

此次贷款政策调整,主要受益人群是购买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缴存职工。例如:借款申请人虽然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或个人住房贷款,但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名下无住房,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借款申请人名下有一套住房,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购房的,不再设定现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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