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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长女刘爱琴回忆文革 曾哭两天两夜(2)

“工贼”的由来:1929年刘少奇任满洲省委书记时,在领导奉天纱厂工人斗争中曾与省委组织部长孟用潜在工厂门外被厂卫队怀疑而扣押,在审讯期间,两人未暴露身份而最终被释放。专案组将时任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全国工商联副主任的孟用潜及原东北军将领刘多荃关押逼供,采用歪曲手段又给刘少奇戴上一顶“工贼”的帽子。

有了这三顶“帽子”,刘少奇死罪难逃了,然后被关起来,不给水喝,最后死了。1968年10月,中共中央八届十二中全会召开了。会议批准了江青、康生、谢富治主持下用伪证写成的《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作出了将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消其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决定。在会上,全体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除了一位女干部陈少敏外,全都举手通过。

就这样,党的历史上的最大冤案形成了。直到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为他恢复了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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