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状告华谊 星爷生气了追讨8千多万票房分红(2)
华谊称,一直按合同条款执行合作。
早在2013年2月,华谊兄弟就曾公布过在电影《西游降魔篇》中,与比高电影发展有限公司、崴盈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合作方就电影《西游降魔篇》签署的一系列相关合作协议(包括《合作拍摄影片意向书》、《电影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当时的公告,华谊兄弟是该片在大陆地区的投资方、发行方、宣传方,将获得该片发行毛收益12%的发行代理费,华谊兄弟还将获得该片在大陆地区发行净收益70%到90%的分成(当发行净收益大于等于2000万时,这一比例为70%)。
换言之,如果华谊与周星驰方面的协议的确如华谊公告的那样,那么比高集团、崴盈投资最多只能获得发行净收益的30%。
国内院线领域一位资深人士对新京报表示,国内电影票房会在院线、发行、宣传、制片等各个环节进行划分。
这位人士给新京报记者算了一笔账,《西游降魔篇》12.48亿元的票房收入当中,要先拿走5%的电影专项基金、3.3%的营业税,再将所剩票房款乘以43%(一般来说院线和影院会分走57%),这样得出发行毛收益4.92亿元,这部分收益将由发行方、宣传方、投资方来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