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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行管理文件出台 1.6万亿地方债铺平道路(2)

地方启动发债准备

地方政府已经开始了发债准备工作。

比如,江苏省和安徽省已经发布组建债券承销团通知,确定了首批一般发行债券规模分别为648亿元和258亿元。安徽、天津、贵州、河北、广西等地也已经开始了信用评级机构的招标工作。

安徽财政厅网站4月7日披露《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建2015~2017年安徽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的通知》(下称《通知》),组建今后三年的安徽所有政府债券承销团,承销团目标数量不超过30家。

其中,《通知》明确2015年第一批一般债券发行规模为258亿元。其中,3年期、5年期、7年期、10年期的债券额度分别为52亿元、77亿元、77亿元和52亿元。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需要组建一般债券承销团和选择信用评级机构。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安徽省在正式发出《通知》前,已经对信用评级机构进行招标,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预中标。这意味着,安徽省离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更近一步。此次安徽地方债承销团报名时间截至2015年4月15日。

除了上述一般债券,安徽今年还将发行专项债券和置换债券。近日,安徽省财政厅公布今年当地第一批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即置换债券)额度为322亿元,这笔钱已经分配到各市、县、区,用于偿还今年到期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

不仅仅是安徽,其他各地也已经开展招标信用评级机构和组建债券承销团,启动了今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

比如,天津、贵州、河北、广西等地已经发布了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机构招标公告,江苏省财政厅近日也发出组建2015年债券承销团公告,首批一般债券发行规模为648亿元。

面对今年剧增的地方政府债券,财政部近期出台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地应积极扩大一般债券投资者范围,鼓励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在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投资一般债券。

4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适当扩大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范围,其中一项是把社保基金债券投资范围扩展到地方政府债券,并将企业债和地方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从10%提高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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