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反垄断官员跳槽美律所 专家称无明文禁止(3)
■ 解疑
官员“跳槽”外企是否合法?
专家:没有明文禁止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范忠信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作为国家公务员辞职后到跨国律所任职,在法律上并没有明文禁止。按照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这一行为没有问题。
不过,多位律师都提到,现行法律对于官员在企业任职早有限制性规定,《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胡忠义表示,法院、检察院公职人员在本辖区内直接转成律师在法律上是受限制的,但并没有对其他公职人员跳槽有专门规定。
胡忠义表示,如果公职人员曾经接触国家机密,一旦泄露国家机密,则有刑法来约束。
“官员跳槽,要警惕因为参与内部文件、政策制定,而形成超常便利,可能对同样从事反垄断案件的律师构成不正当竞争。”范忠信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这种便利不是专业知识造成的,而是以前身份带来的便利。新京报记者刘素宏
■ 延伸
其他国家如何对待官员“下海”
●美国“水门事件”是美国的一个历史节点,这一事件激发了美国社会对政府、公职人员加强监管的强烈要求。1989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政府道德改革法》,重点将国会议员也纳入到“旋转门”监管的对象中来。
●日本政府官员退离后到相关机构和企业任职,被日本社会称之为“下凡”。日本《国家公务员法》明文规定,禁止政府官员退休或退职后2年内到相关机构和民间企业任职,以防止政府高官泄露在职期间获得的机密信息。
●德国德国前总理施罗德2005年在卸任之后,直接弃政从商转到俄罗斯天然气公司旗下的一家波罗的海管道子公司担任监事会高管。施罗德的“旋转”,引起德国各界愤怒和谴责。德国政治学专家建议,应将议员和官员到企业任职的名单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
●英国英国前任高官和议员退休后,利用工作中积累的人脉关系和影响力为公司等利益集团游说牟利的现象十分普遍。尽管英国目前通过游说影响议员投票或政策制定的行为不违法,但卸任官员利用个人“关系”和影响力为利益集团牟取私利的现象在英国社会引起公众关注和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