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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车合并疑云笼罩:双双均否认涉嫌内幕交易(2)

不了了之?

“现在各方面都盯得比较紧了,股市已经比以前规范了很多,虽然不能完全禁绝内幕交易,但至少也不敢太明目张胆,”一位从事私募行业的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南北车公开披露内部人买卖自家股票很可能是从两方面考虑,一是这些信息非常直接明了难以隐瞒,通过自查方式披露总好过被人捅出来;另一方面也很可能说明公司层面已经与监管方事前有沟通,这一行为并不会最终被认定为内幕交易。”

2011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证券行政处罚案件证据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重点针对的就是内幕交易行为。该《纪要》也对内幕交易的认定予以明确,根据内幕交易主体的不同,亦即交易主体对内幕信息的知悉程度、知悉途径不同,对其主观方面“知悉、利用”的认定做出不同程度的规定。

根据中国南车和中国北车在发布合并预案时披露的“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显示,中国北车董事长崔殿国停牌前的半年内累计买入中国南车A股1.5万股,均价5.14元,累计卖出中国南车A股5万股,均价5.96元;中国北车总裁奚国华累计买入中国南车A股1.92万股,均价4.17元,其配偶累计买入中国南车A股1.5万股,均价4.19元,累计卖出中国南车A股2.5万股,均价5.98元;中国北车资本运营部部长鄢德佳买入中国南车A股1.5万股,均价4.42元,其配偶累计买入中国南车A股1.5万股,均价4.43元。

“总体来看买卖和获利的资金量都不算大,对于国有企业高管而言其自身的社会地位以及薪酬都是相当可观的,如果仅仅为了踏准重组节奏而进行内幕交易显然有些得不偿失,”前述从事私募行业的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而且这些交易是可以很简单就追查到的信息,很难刻意隐瞒,所以是否为内幕交易首先需要查证,再就是要看这些交易是否在相关法规许可的框架范围内进行,目前只能说是有嫌疑,但在逻辑上有些说不通。”

一位从事证券法规咨询的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判断中国南车和中国北车这一系列股票交易是不是内幕交易,必须要从客观交易行为与内幕信息等客观证据之间的相互一致性来认定,并不能单纯根据买卖主体以及时间节点来推断,这其中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到底是相关还是基本吻合或者是高度吻合对于事件性质的认定是不同的,所以仍需要监管机构根据更进一步的信息做出判断。”

目前,中国南车与中国北车的合并已经开始正式推进,这一“插曲”最终将如何收场尚未有定论,据一位接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这一事件或许将对即将合并而成的中车公司最终人事安排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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