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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并轨改革问题凸显 收益不明显风险点多(2)

胡继晔对此表示认同,他向法治周末记者强调,并轨制提上日程意味着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总方针进入到了落实“公平”的新阶段。

胡继晔说,养老金双轨制已到了必须改革之时。而且从法律角度看,不论是公务员法、社会保险法还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对“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规定,都表明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保障的人群虽然不同,但保障内容实质上是一样的,并轨制改革是具备法律基础的。

“其实,即使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在社保改革上的进步也很明显。”胡继晔举例称,美国1935年就通过了社会保障法案,但到1983年才将公务人员纳入;而我国的社保改革此次就将公务员纳入,消除了2014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颁布后很多人认为公务员将不进入社保体系的疑虑,是此次改革的亮点,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除了并轨制发展意义重大外,夏学銮预测,并轨方案的出台可能会助推人才流动和社会活力的新一轮激发。

他解释称,一方面事业单位编制的优势减少,吸引力会相应降低;此外并轨制的发展也会打消以前一些在体制内工作,想转行却因害怕离开机关事业单位而老无所依的员工们的顾虑,使得一些人逐渐选择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向企业。

具体改革措施仍需讨论

目前养老金并轨仅确定了思路框架,具体改革方案尚未公布。夏学銮认为,改革应稳妥推进,因为这会涉及到相当一批人群的切身利益,尤其是受到并轨制直接影响较大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胡继晔也指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包括公务员、医生、教师、科研人员等群体,可以说是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应该让他们正确理解并轨制发展的意义,消除负面情绪,并积极配合并轨制的发展。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担心的因缴纳养老保险而工资降低的问题,胡继晔表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提到的“五个同步”其中就包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

“此举将与员工工资改革相挂钩,也是实现改革成功的重要保证。”胡继晔认为,并轨制改革将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因此我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改革的重点应当放在弥补改革后工资待遇降低的部分。

“为确保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收入不会出现大幅下降,对工资的调整应考虑能覆盖个人缴费部分,以减轻改革阻力。”

此外,胡继晔强调,职业年金制度的建立也是并轨制改革中的重要一环,在改革的“五个同步”中,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也是其中之一。

胡继晔介绍,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补充养老保险,目前我国还未完全建立起这种制度。

他认为,职业年金的建立发展模式应由事业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国家提供税收优惠,各级财政给予相应的补助,在管理上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同时在基金的运作上实行市场化运作。

除了要考虑到并轨制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外,夏学銮强调养老金并轨最重要的还是解决养老公平问题,“就高不就低”应是改革原则。

“与其降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不如提高普通企业单位养老金待遇。全面提高全民养老金水平的关键,则在于企业年金制度与职业年金制度的同步发展。”夏学銮表示。

“企业年金作为企业职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因是自愿参保,目前全国参保率还不足10%。”夏学銮坦言,如果只发展职业年金而不发展企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水平仍会有不小差距。

对此他建议,养老金改革应将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一样作为“硬性标配”制度,通过国家给予一定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以养老保险为基础,结合职业年金、企业年金机制共同组成多支柱养老保障系统。

不过夏学銮也强调,“并轨”更多是指制度设计的统一,而不是说所有人的养老金完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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