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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财政依赖度排名公布 浙江2/3债务要靠卖地偿还(2)

广西土地偿债规模只有700多亿元,位居16位,但土地偿债比例高达38.09%,排名第12位。进一步分析发现,一方面,广西整个的地方债务规模较小,截至2012年底,全自治区(不含乡镇)只有1900多亿元,在所有的省区市中排名靠后,低于平均水平;另一方面,广西地方债结构中,地方债增长的主力在市本级政府,而广西债务支出中,土地收储支出较大,在实际经济运行中,地方政府对土地收储的投入大,对土地收入也会格外依赖,因为土地财政作为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受益方即是市本级和县本级政府。

这直接表明,越是依赖土地财政的地方,必然会加大土地的推地规模,乃至不断推出高价土地。而早在2010年,广西南宁的一个地王楼面价格就突破了1万元/平方米。

报告外6省份对土地依赖度如何?

部分地区违规采用BT(建设—移交)模式

除了这23个省份列出的情况外,河南、贵州、内蒙古、宁夏、青海、云南这6个省份,以及23个省份未统计的部分省级、市级和县级政府,是否就不存在土地偿债的问题呢?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走访发现,去年以来,河南、贵州、云南等地,卖地的情况也非常活跃。河南郑州一地就曾出现好几宗地王级地块;而在河南南阳、信阳,以及云南昆明等地,去年以来都出现过征地风波。

另一方面,《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从6个省份的审计报告中发现,这些地方与土地相关的地方债已经以改头换面的形式表现出来。如贵州省审计发现,部分地方违规通过BT(建设—移交)模式,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借款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400.64亿元,如修文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用预期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分别与4家公司签订BT模式投资合作12.02亿元框架协议。河南、云南、内蒙古等地,实际也大量存在着用土地收入“变相”偿还地方债的情形。

报告背景

近20年来,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兴起和发展,中国城市建设、地方政府资金、市民生活质量、城市周边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获得了快速发展和极大改善。这其中的直接贡献便是土地财政。土地财政成为地方政府新的和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为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出于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双重考量和追求,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卖地冲动”,其财政支出过度依赖于土地财政,甚至是将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地方债务偿还的主要渠道,即当前被外界所诟病的“土地财政依赖症”。

目前对于“地方债是否过度依赖土地财政以至压缩楼市调控空间、绑架中国经济”等疑虑,各界争论不一,但争论各方却缺少量化标准,更没有一个量化指标。

量化指标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必要基础。对于土地财政而言,有了具体的量化数据,可以更清晰地了解和分析土地财政的现状和问题,特别是准确界定和判断地方债与土地财政之间的合理依赖度,为房地产政策和地方债务等重大问题提供分析思路和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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