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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超3000万人中断社保 转移接续不畅是主因(3)

延伸阅读

养老保险ABC

●个人账户里的钱能随便花吗?

《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个人账户是职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重要依据。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只有出现职工离退休、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离退休人员死亡等情形时,个人账户才发生支付和支付情况变动。个人账户资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余额可以继承。目前,全国各地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

●缴满15年就不用再缴费了吗?

《社会保险法》明确,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以按月领取,也可以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规定最低缴费年限15年,不是说缴满15年就可以不缴费。对职工来说,缴费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只要在用人单位就业,就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费。同时,个人享受基本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直接相关,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单位不给缴费怎么办?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法律意识淡薄,对社会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不愿承担缴费义务,甚至恶意欠费,直接损害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明确,鼓励任何组织、个人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申请划拨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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