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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称遗产税收入一年达2000亿 应500万起征(3)

专家解读

1征收遗产税的时机成熟了吗?

刘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税务系主任):我认为,遗产税像“狼来了”的故事那样,已经喊了多次了,而这一次,“狼”依然不会马上来:

全面的个人财产登记、评估制度还没有完善,财产范围目前没有明确的界定,税务机关的征管水平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政府现在连房产税的征收都小心翼翼,面对比房产范围大的遗产,就更不会轻举妄动。

另外,我国目前的经济状况不很景气,民众普遍存在“税感焦虑”。遗产税是直接税,纳税人交税感觉更为明显,政府近期不会轻易挑动老百姓那根敏感的神经。

2起征点多少比较合适?

刘剑文(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起征点为80万元的说法,是来源于10年前有关部门拟推出的《新版草案》等文件,其内容早已过时,不具有可操作性了。如果在近期内推出遗产税,因为现在受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确实应当考虑较大幅度地提高起征点,可否考虑对500万元以上部分征税。

因为遗产税应该定义为一个解决贫富差距、深化收入分配改革的税种,是个人所得税的一个有益补充。遗产税并非一个大众化的税种,应定性为一个小众税种,只向高收入人群征收,绝不能面向工薪阶层等中低收入群体征收。

经验

有些地方因设置不当停征遗产税

遗产税曾被很多国家和地区采用,也一直伴随着社会争议。近年来曾有中国香港、澳大利亚、意大利等国家或地区停征过遗产税。其原因就包括因为起征点和税率设置不当,导致征收到了不少社会、家庭负担都较大的中产阶层头上,背离了调节高收入人群收入的初衷。

美国富豪反对取消遗产税

美国则是一个多数富人支持征收遗产税的国家。小布什政府曾提议取消遗产税,却遭到广大富裕阶层的反对。理由一是美国富人担心取消遗产税会使其子女失去进取、创业的自主精神。理由二是部分富人也担心政府取消遗产税后会在其他领域加税,反而不利于其企业运营。目前美国个人遗产税的起征点较高,为500万美元,夫妇是1000万美元起征,税率为35%。综合《中国民航报》、《经济观察报(微博)》、《北京晚报》、《京华时报》报道

各国模式

1开征遗产税的同时开征赠与税,如美国、日本、韩国等。

2遗产税和赠与税同时课征,但对被继承人生前赠与的财产除按年或按次课征赠与税外,还须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对其生前赠与的财产总额与遗产合并一起征收遗产税,原来已纳的赠与税给予扣减。意大利、新西兰等曾经如此。

3仅开征遗产税,但对被继承人死亡前若干年内赠与的财产追征遗产税。如英国对被继承人死亡前7年内赠与的财产课征遗产税;新加坡对被继承人死亡前5年内赠与他人的财产课征遗产税。

4只开征遗产税,对生前赠与不征税。如伊朗只对因继承或受遗赠而获得的所有财产征收遗产税。

5只征收赠与税。如加纳只对平常赠与征收赠与税,对遗嘱中遗留财产和无遗嘱的财产继承均不课税。

6对遗产和平时赠与都不征税,中国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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