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金融项目逾期后蒸发 旗下多家P2P涉嫌虚假宣传(2)
难让华信兜底
对于罗斯金融曾承诺由华信电子给逾期项目投资人垫付、而后“反悔”的做法,投资人是否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承诺呢?
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看来,如果股东虽在垫付通知中承诺兜底,但事实上没有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承诺函或者法人股东出具的承诺函及其内部权力机关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则此垫付通知可能构成虚假广告,投资人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平台将面临行政法律风险,但投资人不得据此垫付通知要求平台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记者注意到,在上述罗斯金融的垫付通知中,并未看到华信电子的承诺函。华信电子高管也在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垫付公告是罗斯金融负责人在华信电子并不清楚的情况下私自发布的,华信电子从未表示要进行垫付。
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P2P平台是信息中介,平台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但平台的关联方,包括其股东是否可以向平台的出借人提供担保,暂行办法并未明文规定或禁止。因此,风险可控的关联担保可以允许,但要核定并控制额度,也就是说要想要股东承担兜底责任,需要有股东承诺兜底的有效证明文件,投资人依据该等文件向股东追责。”肖飒指出,从现有证据看,投资人的确无权追究华信电子的责任。
真假国资难辨
“在网贷平台的监管还未落地时,国资背景往往成为平台増信的条件之一,但国资背景的参考意义实际上很有限,平台合规才应是投资者的首选。”羿飞指出,除了罗斯金融外,近两年来,出问题的国资系平台已经不下10家。
相关数据统计,截至2016年10月底,全国已有127家国资系P2P平台,其中国有独资15家,国资绝对控股37家。
“很大一部分国资平台是国企的‘孙公司’,这种包装也比较容易操作。”网贷行业从业人士张淼(化名)告诉记者,按照规定,如果国企子公司本身的国企成分在20%以下,且对外参股比例不超过10%或对外投资不超过500万元,就不需要将投资决定上报国资委,在这种情况下参股P2P是该公司本身就能决定的,流程也很简单。
正因为流程简单,在网贷市场中也滋生出了国资背景的倒卖乱象。记者就在网贷论坛网贷之家中看到过这样一则交易信息:“有人要买国资背景吗?有资源可以对接,可控股,可参股,可工商变更,支持发布会……”
“这类的国资背景交易的确存在,甚至在业内已经形成了一些价格标准。一般来说,P2P平台想找个国有资本的‘干爹’,每年要交‘喝茶费’300万至500万元;如果找国资‘干爷爷’,最便宜的也得要60万元。”张淼透露,本来应是国企投资平台,但背地里有不少是平台投资国企的。
2014年底P2P平台中汇在线“崩盘”时,其平台运营负责人潘春雨就曾向投资人称:“中汇在线为了拿到国资背书(该平台有福建天成集团针织棉毛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福建佰优连进出口有限公司两家福建国资委旗下国企持股),付出了3000万元的代价。”
而这种国资背景的倒卖乱象,也早已被监管层关注。今年3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曾急召部分国资系P2P平台座谈,就部分P2P平台滥用国资系标签过度营销而潜藏金融风险的释义,向P2P平台了解相关情况。
“目前P2P平台已进入存量淘汰阶段,借国资背景过度营销的‘虚胖’P2P平台,将渐渐浮出水面。”盈灿咨询研究员王春影认为,投资人还是应注意主动识别P2P平台国资背景的真伪,例如了解平台股权层级、股权比例、股东是国属还是省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