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失身酒”卖点涉违法 医生称酒精加兴奋剂易上瘾(2)
医生:酒精加兴奋剂更易上瘾
按客服人员的说法,现在酒的配方为啤酒、高果糖、玉米糖浆、水、食用香精、苯甲酸钠和咖啡因。但记者看到酒的原包装上,并未有具体成分的明确标识,只有酒精度及孕妇不要饮酒、不要酒后驾车的英文提醒。且很多罐体上,没有中文标识,是否还含有牛磺酸、瓜拉纳等兴奋剂不得而知。
客服人员表示,该饮品成分符合美国食品级标准,不会对身体有害,也不会上瘾。但对方也坦言,虽然成分对身体无害,但该饮料摄入过多,也会导致酒精中毒,所以建议一次饮用不要超过两罐。
佑安医院丙肝与中毒性肝病科主任医师胡中杰表示,瓜拉纳和牛磺酸都属于兴奋剂,酒精和兴奋剂勾兑在一起,极易引起对人体大脑皮层和精神方面的刺激。专门研究药物依赖和戒毒戒酒的安定医院专家杜万君医生告诉记者,兴奋剂叠加酒精,极易导致人体出现醉酒,血管扩张以及心血管问题甚至是酒精中毒。
这种酒的作用原理就是通过精神活性物质作用于人体中枢神经,导致人瞬间的意识混乱。不过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因人而异。酒精加兴奋剂也比普通的酒更易上瘾,因此不提倡这两种成分兑在一起喝,特别是针对年轻人这个群体,喝酒容易失控。
律师:不健康广告涉嫌违法
这种酒在网上售卖时,不论是网店的个体卖家,还是中国官网,都以“失身酒”作为卖点。消费者维权律师邱宝昌认为,此种酒的销售存在两方面问题。首先,应该确保酒本身的食品安全问题,这应由国家相关部门进行监管,必须要符合我国强制性的安全标准,如果其中成分含有违禁物质,应严厉查处,不应售卖。
另一方面,商家如果是为了迎合某一部分受众需求,故意制造话题吸引眼球,比如“失身酒”这样的表述,则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去年新实施的《广告法》明确指出,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邱宝昌认为,如果不存在的功能而刻意夸大宣传,则存在误导之嫌。“另外,广告要符合精神文明和公序良俗,也不应该这样打广告。”
法规:进口食品须有中文标签
据客服人员称,网站的经销商是广州一家企业,在北京并无实体销售点,仅支持在线购买,且该公司并没在淘宝开店。昨日,记者就FourLoko网络售卖一事咨询了食药监部门。
食药监部门热线咨询人员表示,由于该销售公司和淘宝网均不在北京本地注册,因此根据属地化监管原则,不属于北京监管权限内,需由注册地所在相关部门监管。广州食药监部门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没有相关资料显示咖啡和酒精勾兑一起禁止销售的情况。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由此,销售没有中文标签的FourLoko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