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爱网相亲诈骗 骗取交会员费绑定费等(3)
“现在‘相亲网’‘彩葵网’都早已打不开了,可能曝光后就关闭了,然后换一个新的‘门面’再行骗。”叶先生猜测。
8月20日,在“表爱网”上花费两万多元的徐先生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由于“气不过”该公司的作为,自打去年12月感觉被骗后,就一直想要公司“给个说法”。数次沟通无效后,8月1日,徐先生赶到广西表爱科技有限公司。
一百多平方米的地方,只剩一些不要的桌椅横七竖八地摆在那儿,网线、废纸箱在地上胡乱堆砌,灰尘在空中悬浮还未落地……徐先生回忆,当时眼前的场景,让他倒吸一口冷气。“负责接待的财物部工作人员时某说,公司要装修所以往外搬,我却感觉这是要躲吧?”他说。然而,时某以保护女会员隐私为由,拒绝徐先生“一探究竟”的请求,结果又是不了了之。
网站提供假信息或涉嫌诈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如果婚恋网站存在提供信息不真实,甚至无中生有、指派工作人员冒充异性会员与网站会员开展聊天,若查证属实,则涉嫌欺诈;如果反复以欺诈的方式为核心盈利模式,且主观故意,涉及金额巨大、人数众多,则涉嫌构成诈骗犯罪。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延来认为,该事件中,婚恋网站的主要责任人、涉事员工,如果确实通过冒充女会员的方式让男会员产生错误认识,从而进行支付会员费的财产处分行为,则涉嫌以欺诈的方式订立合同,会员可以主张撤销合同返还费用;如数额达到一定金额,则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彭新林指出,法治周末记者接触到的3位用户——湖北的邵先生、广西的陈先生、安徽的徐先生,遭受的经济损失均已超过三千元,数额较大,涉事的婚恋网站涉嫌诈骗罪;同时,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规定,其还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与诈骗罪构成牵连犯。
“如果用户证据充分,足以证明该婚恋网站经营者或从业者人员存在诈骗嫌疑,可向当地公安报案,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同时,北京同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郭香龙也指出用户维权的难点所在,因为婚恋情感带有较强的个人主观感受,评价标准缺乏客观性,故实践中难以形成有力的证据证明存在完全的诈骗事实;建议受害用户之间加强团结,集体对相关信息进行筛选,选取有价值的信息。
例如,同一个工作人员同时在与若干受害用户“恋爱”等,以此证明婚恋网站没有向受害用户提供婚恋服务的真意,明显是为了骗取会员缴纳费用,从而向公安机关提供高质量的报案材料,以便尽早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维护广大受害用户的财产权益及精神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