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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改革征求意见半月 8年报废期成争论焦点(2)

专车价格如何定?

多数人支持政府干预专车价格

《办法》提到,网约车价格可实行市场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同时,网约车经营者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实行市场奖励、促销等行为应当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并提前10日将奖励、促销方案向社会公告。

征集到的意见中,有135条涉及两类出租汽车业态的价格管理和燃油补贴政策问题。多数意见认为,出租汽车运价应从严管理,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对巡游车运价,多数建议保持政府定价,确保运价在合理水平,并防止“议价”,保护社会公平与乘客权益。同时建议完善政府定价机制,如建立更加灵活的运价评估和调整机制,“规定两年或者三年调整一次”。

对网约车运价管理,有的意见认为应实施政府指导价,限定高于巡游车的最低价格,体现差异化服务,促进良性竞争。也有意见认为,网约车同属于出租汽车,也应实行政府定价,体现公平性。另有意见提出,出租车价格特别是网约车价格应市场化,尽量减少行政干预,“应该以市场自由定价为主,因为政策制定通常滞后和不能随即适应市场需求变化”。

对于规范平台补贴和促销行为,多数意见认为,平台不应当通过补贴、促销等手段搞不正当竞争,任意加价属于价格垄断,促销价不应低于巡游车基础运价等。

现存专车可否持续?

“四方协议”规避法律责任

《办法》提到,网约车经营者应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承担承运人责任,保障乘客合法权益,为乘客购买相关保险。目前,专车平台以“四方协议”(平台、租赁公司、司机、乘客)模式运营,专车平台问题,平台只提供信息服务,并非实际“承运人”。

征求意见中有124条意见涉及网约车经营行为,包括平台主体责任、保险机制、补贴政策及防止垄断等。

大多数意见认为,应当落实好平台主体责任和安全保障机制,目前“专车”公司利用“四方协议”规避法律责任,侵害乘客权益,危害客运市场稳定,应督促平台落实交通安全事故责任、服务质量保障责任以及诚信体系违约责任等。

也有少数意见认为,网约车服务本质上是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不拥有车辆。有意见提出,应当明确平台为乘客购买的具体保险和依法纳税要求。

征求意见中有93条意见提出要严厉打击非法运营。大多数意见认为,目前私家车利用互联网从事所谓的“专车”服务就是非法运营,应当严厉打击。

顺风车如何发展?

85%意见应鼓励顺风车出行

《办法》提到,任何企业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名义提供运营服务。此前,交通运输部运输司副司长徐文强曾表示,真正对老百姓有利的车辆共享是不盈利的合乘,制度安排中对真正体现共享的拼车、顺风车留了发展空间。

目前征求的意见中,有110条意见涉及小客车合乘问题。其中,85%意见认为,顺风车方便了出行,减少车辆上路,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符合节能减排、低碳交通的发展方向,政府应支持和鼓励。

记者了解到,目前,网络平台运营的顺风车收费标准高于油费和道路通行费,在平台补贴下,车主还能有不少收入。对此,有人建议,要在《办法》中进一步明确顺风车合法地位,细化相关规则,如“每天限定次数、限定每公里价格或者顺风车服务区域”等,禁止“以顺风车、合乘、公益等形式从事城市客运服务”,鼓励真正的“共享经济模式在公众出行的探索”。

也有声音对顺风车这一形态提出反对意见,认为顺风车与客运服务界限难以准确判定,容易异化为非法运营,并且合乘双方身份信息无从考证,存在纠纷和安全隐患等。

>>新闻背景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半个月来,交通运输部通过网站留言、电子邮件、信函和电话等多种渠道,共收到各类意见3220件。

对于这些意见建议,交通运输部安排工作人员专班每天及时汇总梳理,为下一步修改完善好两个文件做好准备。据悉,文件征求意见将持续至11月9日,相关专家表示,征求意见期结束后,交通运输部还将根据社会各界的意见重新评估分析,目前有关专车营运性质的变更、8年报废期限的限定等争论的焦点问题,或许成为未来重点调整的内容。

此前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副司长徐文强曾表示,改革中不管是交通部门、其他部委,还是地方政府,都没有自己的私利,根本目的是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城市交通体系。以乘客为本,关键是兼顾利益,规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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