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因预装软件问题被诉 侵犯消费者选择权(4)
专家称预装软件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手机预装软件过多也影响了消费者的用户体验。
项立刚表示,有些厂商不顾用户体验,大量地安装各种应用,甚至一些应用是开机即启动,既占用了手机内存,也降低了手机的运行速度,这类应用“偷”流量的可能性非常大。
“艾媒咨询调查发现,绝大部分手机预装软件都有潜在的危险性。”张毅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手机预装软件的风险在于可能盗取用户银行卡信息等个人资料,危害用户财产安全、隐私安全,预装软件还有可能“偷”流量,对用户造成信息骚扰等。
不仅如此,张毅表示,若用户通过卸载软件获得手机ROOT权限强行卸载预装软件,就要面临厂家不再保修的规定。
“这些不仅影响了消费者的用户体验,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IT行业律师赵占领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赵占领表示,目前手机行业主管部门确实没有对软件预装和卸载进行详细规定,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两项重要的权益,一个是知情权,消费者购买商品时,有权知道商品的真实情况,比如手机外包装说明书里应告知有哪些预装软件及软件的功能、内存、占用大小等等;另一个是选择权,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可以选择使用或不使用某种软件,否则会涉及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中国律师协会消费者专业委员会主任葛友山也认为,除了必须的手机软件外,厂商在预装其他第三方软件时,应该告知消费者。
“不得不承认,有的入门级消费者确实需要预装软件,但消费者有选择用或者不用的权利,如果预装软件不能删除,就违反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葛友山告诉法治周末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