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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销电子烟多属三无产品 易诱惑青少年吸食(2)

【问题】

易诱惑青少年吸食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九三学社部分社员近日对香烟和电子烟市场进行了专题调研,他们指出,目前大多数公共场所已被列入全面禁烟范围,而自2015年5月10日起,我国又上调了烟草消费税,由六年前的5%提高至11%,同时提高烟草行业批发价格、零售价格,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全面控烟和烟草制品的涨价,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电子烟的火爆销售。

社员们表示,目前价格最低的电子烟只要十几元,烟油补充装则不到10元,这还不及一个汉堡的价格!再加上没有什么购买限制门槛,青少年也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电子烟。尤其是许多电子烟的宣传中不断强调“对人体无害”、“辅助戒烟”、“学校、公园等多个场合使用”等卖点,甚至专门开发果味电子烟,这更加诱惑了涉世不深的青少年。

作为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电子烟与传统烟草产品相比,可能减少了焦油等物质,但尼古丁及其他有害物质仍会被吸入体内,造成危害。对青少年而言,能轻而易举买到电子烟,易导致模仿形成吸烟习惯及尼古丁上瘾,进一步转为吸食真正烟草产品。

【分析】

国内监管尚属空白

北京市政协委员朱良在调研后发现,我国作为电子烟的生产、消费大国,其监管尚属空白。目前,国内电子烟生产基本属于“三无”状态,即无产品标准、无质量监管、无安全评估。进口电子烟厂家在宣传上强调“正规手续报关进口”,实际上海关只管纳税问题,对进口(包括出口转内销)电子烟的质量和安全性目前并无明确法规对其检验检疫。

而朱良注意到,世界卫生组织专门对电子烟进行了研究,并得出了明确的结论:电子烟有害公共健康,它更不是戒烟手段,必须加强对其进行管制,杜绝对青少年和非吸烟者产生危害。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也于2015年4月发布了一项拟订规则,拟将该机构对烟草产品的管控权限扩展到符合烟草产品法律定义的一切产品,这其中就包括电子烟。

记者拨打北京市质监局投诉举报热线12365,工作人员表示,在查询后未发现与电子烟生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而控烟热线12320工作人员则表示,目前本市执行的控烟条例仅适用于可以点燃的香烟,而电子烟不在本次控烟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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